• 主办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电话

    0871-64322033

  • 邮箱

  • 地址

    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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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以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的建设厅。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其“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fcxjst.yn.gov.cn/

地址: 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电话 : 0871-64322033

邮编: 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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