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电话

    022-65305300

  • 邮箱

  •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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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简介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民防办公室牌子。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落实有关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

二、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负责新建区域内地下管网建设施工综合协调管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fcxjs.tj.gov.cn/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电话:022-653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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