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签字的4条铁律,一分钟学会不吃亏
时间:2025-07-22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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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老板注意:甲方那句“先签字后补流程”是套路!一旦落笔,常出现单价赖账、变更不算、工程量重核、回款无限拖等情况。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想把主动权攥在手里,记住四句话:
1. 不确认不签字
验收单、变更单、结算单,必须写清“工程量+单价+合计金额”,并加一句“结算金额以双方最终盖章确认为准”,缺一项都不落笔。
2. 无签字不变更
甲方口头指令、微信群通知一律不做。按《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须双方书面同意;擅自施工,费用自担。
3. 过程留痕
每周把现场照片、会议纪要、邮件、监理日志打包存档,防止“事后不认”。
4. 及时保全
对方拖延付款超合同节点,可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账户或房产,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签字前多想一分钟,胜过后期跑断腿。如遇合同陷阱、结算争议,尽早带齐资料找工程律师,让法律帮你守住血汗钱。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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