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工委赴东莞、惠州开展绿色建筑立法调研工作
时间:2020-09-09
来源:
作者:
8月18日至21日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李柏阳带队赴东莞、惠州开展绿色建筑立法调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厅二级巡视员廖江陵等同志陪同调研。调研组在惠州、东莞市人大及博罗县、长安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主管部门、绿色建筑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以及省、市人大代表对绿色建筑立法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考察了华润大学、圣融生态幼儿园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图1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
图2 调研组参观圣融幼儿园屋面覆土隔热技术
调研组指出,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根本要求,制定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主要把握绿色建筑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通过标准、配套文件完善,推动绿色建筑落地。《条例》在内容上尤其要注重发扬岭南建筑特色,利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屋面绿化等被动式设计,达到建筑与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
调研组表示,要通过结合本次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条例》草案内容。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符合我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落实“1+1+9”战略部署的要求,有利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处理好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环节的实际操作问题,并完善相关激励措施等。
日前,《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稿)已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将于9月完成第二次审议,11月完成第三次审议。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wzx/zxdt/content/post_3076393.html
上一篇:专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强力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 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 专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