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统筹力度 坚持分类施策——广东省全力抓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

时间:2021-01-2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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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广东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全省统筹力度,坚持分类施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程管理、全链提升、全域推进、全民参与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明显提升,垃圾分类正引领着低碳生活的新时尚。

  2020年12月10日至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广东省总结交流了强化全省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部署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系统谋划 强化全省统筹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省委书记出席会议并作全面动员部署,省、市、县区、街镇、村居五级党政“一把手”参会。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省21个地市均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广东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原则、目标和措施。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三个梯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广州、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对标世界一流湾区先进水平,2020年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珠三角其他城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2020年基本建成了一个示范区,到2022年实现至少有2个区垃圾分类全覆盖;粤东西北城市对标国内平均水平,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垃圾分类实施路径,到2025年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指导各地对标省示范创建指引,以1个重点示范加N个同步推进的模式开展示范区、示范街道建设,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带动全区域有效提升。

  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靠前,在宣传、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协同部署推进,强化行业支撑。省委宣传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省文明办、团省委通过“五进”活动、“拾分美丽”志愿行动等助力垃圾分类宣传;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部署源头减量工作,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大快递包装治理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做好农村垃圾分类部署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日化行业产品包装增加分类回收标识试点;省商务厅出台专门方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成立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中心,在技术研发提升、资源整合运用、分类体系构建、源头减量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权威性的技术服务、技术数据和技术支撑。积极争取到亚洲开发银行支持,启动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及绩效评价机制技术援助项目,通过研究国内外及省内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探索建立成熟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广东模式”。

  精准施策 加强科学管理

  法治强基、刚性约束。根据垃圾分类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启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生活垃圾分类难点堵点问题作出一系列规定,突出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管理,加强、细化各环节的分类工作要求,增设“源头减量”专章,明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旅游、住宿、餐饮的垃圾治理行业责任,努力实现良法善治。

  顶层设计、精细管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统筹推进,针对各地推动工作中反映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指导,出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指导意见,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以及居民区、办公区、医疗机构等主要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政策保障,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

  设施支撑、全链提升。着力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规范作业程序,完善配套措施,让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着力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加快配足分类运输设备,科学布局并及时升级改造压缩站、转运站等设施。21个地市均已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加快推进示范片区内分类收运工作。着力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147座,总处理能力14.1万吨/日;建成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25个和一批小型厨余垃圾处理机,日处理能力近1万吨。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2/3。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省经商务部业务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过5100家。

  定向督导 提升分类实效

  分层督办、提升效能。广东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都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任务进行整体谋划、定期调度、重点督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挂点联系指导,每位厅领导分片包干,挂点1~3个地市,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推动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各地将垃圾分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分类培训、提升能力。将垃圾分类作为全省市长(书记)城建专题研究班培训课程,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专题授课。举办全省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重点对各地主管部门和示范片区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成立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选取有条件的地市成立培训分院,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对垃圾分类管理者、环卫作业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精准培训。开通垃圾分类技术咨询热线,加强线上线下互动。

  分级评估、提升水平。广东省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其中广州、深圳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6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进行评估,对珠三角其他城市和粤东西北城市设定不同的指标评价体系,每季度进行评估,及时向地市政府通报评估情况,强化分类指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按照省“督检考”计划,垃圾分类关键任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到现场、察实情、看效果,真正帮助基层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全民参与 推动习惯养成

  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制定全省垃圾分类宣传报道系列实施方案,分阶段、分系统逐项下达“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创建省级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多个地市编制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将垃圾分类作为开学第一课,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创建测评体系;纳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立体推进、营造氛围。统筹省市县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在重要版面、时段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组织发动全省90多家重点网站、400多家政务公号、65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和“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等,大力推送转载垃圾分类稿件。2019年以来,共推出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报道近30万条(次),日均滚动刊播约850万次公益广告,累计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4600多场次,营造了垃圾分类新时尚浓厚氛围。

  党建引领、下沉服务。探索建立“党建+”垃圾分类模式,以社区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居民等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回社区报到开展服务事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先行,推动垃圾分类从基层治理难点成为撬动社区治理的有力支点。疫情防控期间,垃圾分类联动协作机制,为社区疫情防控提供高速有效的组织保障;垃圾分类动员体系,为疫情防控科普搭建直达家庭的宣传渠道。垃圾分类基层工作体系直接转化为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

  广东省各地按照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安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州、深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珠三角其他城市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粤东西北城市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路径,支撑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在垃圾分类的实践中,全省不同区域层次的代表城市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广州

  全链条提升 全方位覆盖 全社会参与探索超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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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坚持“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总体思路和“三化四分”原则,强化全周期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之路。

  一是强化分类投放收运。全市3653个物业管理小区、2907个非物业管理居住区全部完成楼道撤桶,做到定时定点投放。厨余垃圾日处理量3825吨,比楼道撤桶前提升近5倍,杂质率低于10%;其他垃圾日处理量1.95万吨,同比减量约20%。配置1.6万座垃圾中转站、3501辆分类收运车辆、1492条分类运输线路,有效破解“混收混运”难题。

  二是强化源头减量。实施垃圾分类利用“两网融合”,建设“互联网+垃圾分类”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日均资源回收量超90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9.7%。

  三是强化处理能力建设。投资140亿元建成7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包括资源热力电厂7座、生物质综合处理厂4座),日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分别为1.55万吨和4680吨;投资155亿元在建的二期项目将于2022年建成,届时每日焚烧处理能力将达3.3万吨,除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外,还可消解陈年填埋垃圾,满足到2035年城市发展需求。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考核、奖励两项办法,实施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生态补偿、低值可回收物购买服务管理三项经济激励措施,编印单位分类工作指引、家庭分类投放指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引等若干方案,形成“1+2+3+N”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

  五是强化“共同缔造”。突出党建引领,实施“八个纳入”,发动党员回社区宣传、站桶督导达23万人次,构建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协同共治工作格局。突出示范带动,推动在穗党政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星级酒店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等行业12项专项行动,创建600个精准分类样板小区(社区)。建立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 “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促进习惯养成,广州市执信中学被确定为首批中央文明委垃圾分类进校园重点工作项目基层联系点。

  深圳

  稳扎稳打构建四大体系精益求精强化示范效果

  深圳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准,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20年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厨余垃圾收运量提高123%,其他生活垃圾收运量下降1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5%。生活垃圾分类正在成为城市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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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顶层设计,建设多层次的法规标准体系。近几年,深圳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部地方性法规、一部政府规章、一个专项规划、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技术路线、设施配置、激励机制等,特别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治保障,明确了“住宅区楼层撤桶”“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垃圾减量日”等制度。

  抓全链条管理,建设全覆盖的分流分类体系。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前中后端并进,对照分得清、收得齐、运得快、处理好的要求,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市3823个小区、1716个城中村全部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全市配备1000多台专用车辆用于分类转运生活垃圾;高标准建成分类处理设施100余处,建成3座排放效果优于欧盟标准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55个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点,基本满足了分类处理需要。

  抓全民参与,建设全方位的宣传督导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蒲公英”公众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分类大讲堂、微课堂等活动近4万场。推行“光盘行动”“垃圾减量日”等公众参与活动。强调“小手拉大手”,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德育课程。推行定时定点督导制度。坚持引导与惩处两手抓,加强对清运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的教育和执法,《条例》实施以来共立案3918宗,罚款80余万元,已初步形成震慑。

  抓责任压实,建设高效率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区两级均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各街道、社区指定部门、专人专职负责,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条块协作的垃圾分类管理架构。通过“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逐级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东莞

  “三个突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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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几何中心,是典型的产业大市、人口大市、产废大市,目前实际管理人口达1350万人,拥有各类市场主体130多万户,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1.3万吨,且城市与农村混杂、工业区与生活区交错,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难度较大。近年来,东莞市深入动员全社会力量,城市、农村同步抓,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突出“全社会”动员,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纳入领导班子硬任务考核体系、纳入市镇领导班子“行走东莞”工作内容,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机制,制定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交通系统、物业小区等行业指导方案,有效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小区、学校、村组、机关和企业“五进”宣传活动,开展了1000多场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了7场网络直播,参与人员近100万人。此外,还举办垃圾分类主题演讲比赛,2020年报名人数超1000人,生活垃圾分类已成为全社会的新时尚。

  突出“全域化”统筹,坚持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同步部署、分步推进。广东省要求东莞市2020年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此基础上,东莞市自我加压,提高标准,将试点范围扩大至两个园区、一个街道、各镇中心区和部分村。在城市方面,将住宅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战场,动员志愿者参与入户宣传、“定时定点投放”现场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推进松山湖、滨海湾、莞城街道2020年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力争到2022年四个街道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镇村方面,结合“厕所革命”、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指导、组织宣传等工作,力争到2022年所有镇的镇中心区和辖区内一个村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突出“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源头减增量、末端消存量。在源头方面,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减少过度包装,启动住宅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定时定点投放”,升级改造垃圾中转站500座,推行“桶车同色”“标志区别”的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在末端方面,建成4座环保热电厂(最大处理能力达1.2万吨/日)、2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有害垃圾收贮分拣中心和41个就地处理设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快建设海心沙环保热电厂,建成后全市焚烧能力将提升至1.4万吨/日,并将以此为契机,通过封场整治、“开挖+分筛”等方式,全面启动消除存量垃圾工作,目前已清理122万立方米、面积8.3万平方米,未来三年还将清理250万立方米存量垃圾,改善生态环境。


  汕头

  因地制宜 因势利导让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

  汕头市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城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汕头市在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做法,按照“示范先行先难后易,前中末端同时发力”的思路,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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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创建先难后易,迅速扩大区域覆盖面。一是率先开展“十个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机关大院、办公大楼、居民小区、公园、市场、餐馆、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一),为突破难点痛点堵点积累经验。二是在全市六区一县各选一个生活垃圾分类最难开展的镇(街)开展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目前已有3个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全链条分类。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限期内达到示范创建标准的镇(街)给予300万元奖励。四是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率先实现全覆盖。

  前端坚持简便易行,推动群众养成习惯。从社情民意出发,探索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一是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特别是发挥好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五老”作用。二是推动居民自治,通过“有事好商量”民主协商、“红黑榜”评比、“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引导群众形成自觉。三是突出便民利民,减少群众麻烦,如家庭厨余垃圾投放不要求破袋,在末端环节统一处理。四是强化刚性约束,用好特区立法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行分类投放奖惩机制。

  中端突出因地制宜,低成本推进分类收集运输。一是灵活推行收运市场化,不搞“一刀切”。没条件的地区,采取政府兜底、由街道居委会负责的方式。二是逐步“并点撤桶”,不强行“一步到位”。考虑到居民生活习惯难以短期内转变,为减少工作阻力,设置过渡机制,按步骤推行。

  末端注重提前布局,确保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充足。为避免垃圾“前分后混”,汕头市相关部门提前布局,加快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7座终端处理设施,包括: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市日处理能力达7220吨;3座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将于2022年年底建成,全市日处理能力将达1.02万吨,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已建成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50吨,还有4座处理设施将于2022年年底建成,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250吨,实现厨余垃圾全量处理。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理设施也已提前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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