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以立法推动社会治理 扬州为“好地方”提供法治保障
养犬管理、燃气管理等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也比较高。根据江苏省扬州市2021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今年扬州市政府将制定《扬州市市区养犬暂行办法》《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政府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市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制度手段。科学统筹,运用好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对于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扬州计划今年制定3部政府规章体现了“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需求导向,符合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方立法工作实际,在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有利于以立法引领推动扬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制度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提供法治保障。
《扬州市市区养犬暂行办法》将在充分考虑扬州文明城市建设、社会治理需要的基础上,结合扬州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规范养犬行为。
《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将解决城镇燃气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运行水平,保障居民用气需求,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
《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则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形象与整体竞争力。
政府规章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旨在体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正确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为了保障今年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扬州明确了各政府规章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立法草案报送审核时间。
各个责任单位将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共同确保年度政府规章制定任务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立法对其合理诉求的回应、对其福祉的关注,从根本上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要求。
苏静
2021年3月19日《中国建设报》3版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1/3/22/art_8642_9710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