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新闻网》南京发布四区新落户人群商品房限购政策

时间:2021-05-08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并作出解读。

  通知明确,适用《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员,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网宣)

  2021年4月20日《中国建设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1/4/21/art_8642_9763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