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法筑牢防线

时间:2025-07-3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安全这根弦,谁都不能松。不管是工厂车间还是商场超市,安全隐患就像藏着的雷,稍不注意就可能出大事。为了把这些风险管起来,《安全生产法》里有专门条款划出了硬规矩。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法筑牢防线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简单说,这就是“谁经营谁负责,谁监管谁督办”。企业得先给风险分分级,高风险的重点盯,低风险的不放松;政府部门则要给重大隐患建“电子档案”,盯着企业整改到位。这样一环扣一环,才能让咱们上班放心、逛店安心,把事故苗头掐灭在萌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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