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52年8月,安徽省人民检察署成立。1954年12月,安徽省人民检察署改名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978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恢复重建。
土地和房屋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各位,以下这些违法征收行为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判工作监管: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