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济南市
一、变废为宝,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危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农民“进城上楼”,农村空置、废弃房屋不断增多,其中有很多因年久失修,已成残垣断壁,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房屋产权人对其修缮整治的意愿不强。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南黄崖村一闲置院落,房屋所有权人已迁至外地定居,院落长期闲置荒废,房屋破损严重。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在属地部门指导下,经多次协商,由村集体“以修代租”,将其修缮改造为幸福院。此举不仅解决了危险房屋的整治难题,保留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地权益,也有效解决了村集体建设幸福院无地可用的问题,盘活利用了闲置房屋资源。幸福院建成后,成为村里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老人们时常聚在一起聊家常、吃午饭,其乐融融,大大提高了村里老年人的幸福感,也让在外务工的子女少了很多后顾之忧。
南黄崖村闲置院落整治前
南黄崖村闲置院落整治后
二、攻坚克难,保障权益拆除废弃危房
房屋产权人出于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等权益的顾虑,对拆除措施有时会产生抵触情绪。为积极妥善破解“空心危房”整治难题,济南市专班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所有权人权益保障加快推进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属地在依法合规做好权益保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一栋一策制定危房整治方案,加强动员引导,积极妥善推进危房实施工程措施整治。
商河县许商街道和白桥街道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在《通知》指导下,街道工作人员积极讲解引导、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为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在拆除自建房前,组织人员对拟拆除的房屋进行了测量登记,留存拆除前后的影像资料、宅基地四至边界、地上建筑物面积等原始资料,保障拆除前后土地性质和相关权益不变;同时,针对有困难的群众,部分或全部减免拆除施工费用,有效消除了群众担忧疑虑,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
许商街道危房整治前、整治后
白桥街道危房整治中、整治后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4/6/13/art_271198_10341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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