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60号

时间:2024-07-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袁向华:

  2023年7月22日,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浩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二期)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5万元。根据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7·22高坠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安开管办秘〔2023〕38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50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7/20240705_779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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