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房又怕担责?法定 + 约定两种无责情形,一文说清

时间:2025-09-0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导致想要退房。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无责退房呢?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想退房又怕担责?法定 + 约定两种无责情形,一文说清

第一类是法定退房情形,法律直接给 “退房权”。最常见的是房子有重大质量问题,比如房屋主体结构(像承重墙、地基)不合格,或者屋顶、墙面漏水严重,修了好几次还没法正常住 —— 这些情况不仅影响居住安全,还违背 “买能住的房” 的根本目的,按规定购房者随时能要求退房。另外,要是开发商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卖房,或者故意隐瞒房子被抵押、查封的事实,签的合同本身可能无效,购房者也能无责退房。

第二类是合同约定情形,看当初签的购房合同。比如合同里明确写了 “开发商要在交房后 90 天内帮办房产证,逾期超 30 天购房者可退房”,要是开发商没做到,购房者就有权按合同提退房。还有的约定 “小区配套的学校、公园没按规划建设”,遇到这种情况,也能凭合同无责退房。

要注意,要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比如突然没钱、不想买了,可没法无责退房。而且发现问题后得及时行动,比如找开发商协商时留好聊天记录、发书面退房通知,避免错过维权时机。如果大家在退房过程中遇到复杂纠纷,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或走流程,建议及时找专业律师咨询;要是还有其他疑问,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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