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征地时政府要保障这类人住房

时间:2024-10-3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我们知道,有时候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一些个人或单位的土地和房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是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的呢?今天,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那么,什么是住房保障条件呢?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政策,以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等特定群体有地方住。

这条政策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个大利好。它意味着,在征收过程中,政府不仅要给予我们相应的经济补偿,还要优先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确保我们的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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