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简介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有省、市、县三级共151个检察院,包括省级检察院及17个市级检察院(含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131个县级检察院(含两个铁路运输检察院)、2个专门负责监狱检察工作的城郊地区检察院。
近年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围绕云南“三个定位”,以改革创新举措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有效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云南实际,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带领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更加自觉地履行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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