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秘密:劳动安全条款不能忽视
时间:2025-08-1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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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单位之间的重要约定,其中关于劳动安全的内容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安全与权益,《安全生产法》对此有专门规定。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找工作签合同时,不少人可能没细看条款。但劳动合同里,得写清楚单位要怎么保障员工安全,比如有哪些防护措施、怎么防职业病,还有必须给员工上工伤保险。这些都是法律硬规定,单位不能少。
有些单位耍小聪明,让员工签个“生死状”,说出事了单位不负责,这根本没用。法律明确说了,这种想免责的协议不算数。真要是出了安全事故,该单位担的责任,一点都跑不了。
员工签合同时得多留意,看看有没有安全保障和工伤保险的内容。要是单位没写,或者让签免责协议,别稀里糊涂答应,该提出来就得提,必要时找相关部门反映,这是在护着自己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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