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糊涂!农村土地的归属和管理,一文说清

时间:2025-02-1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乡亲们,咱农村的土地可是咱的命根子,大家肯定都想知道,这些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又由谁来管呢?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就和大伙唠唠《土地管理法》里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那些事儿。

别再糊涂!农村土地的归属和管理,一文说清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果村里的土地是全体村民一起共有的,那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来负责经营和管理。打个比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像是咱村一起凑钱开的大公司,全体村民都是股东,用土地等生产资料来搞农业生产赚钱。而村民委员会呢,就像村里的大管家,负责处理村里各种大小事务。这两个 “角色” 都能代表大伙,把村里的土地管理得井井有条。

要是一个村子里,不同的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有各的土地,那这些土地就由对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来经营管理。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举个例子,比如村东边的土地归一组,西边的归二组,这样一组、二组就能直接管自己的地,想种啥、咋开发,都能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用起来更方便,也更能发挥土地的价值。

还有一种情况,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那就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管理。这个组织就像把整个乡(镇)的农民都聚在一起,用土地等资源一起搞生产。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对咱老百姓可太重要啦!以后碰上土地相关的事儿,咱就知道自己有啥权益,该负啥责任。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土地管理,一起让农村的土地一直好好地为咱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日子越过越红火!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诚聘住建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