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哪些情况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5-03-0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生活中,接受他人赠与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背后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可不容忽视。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来给大家讲讲,在哪些情形下,受赠房屋能免交个人所得税。

房屋赠与:哪些情况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情况,当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时,受赠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说,老张心疼儿子买房压力大,直接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儿子,这种亲属间的直系赠与,儿子就不用为这笔赠与缴纳个税。

第二种情况,如果房屋所有人把房屋无偿赠与给对自己承担了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同样免交个税。像是小李一直照顾孤寡老人王奶奶,王奶奶为表感激,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小李,由于小李对王奶奶有赡养责任,所以小李接受赠房时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屋所有人去世了,依法取得房屋的受遗赠人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赵大爷离世前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一直照顾他的侄子小赵,小赵依法继承房屋,便不用承担个人所得税。

清楚这些免交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能让我们在处理房屋赠与相关事宜时,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支出,合法合规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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