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谈不拢咋办?政府依法出招,维权有保障

时间:2025-04-1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一帆风顺地达成共识。有时,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怎么都谈不拢,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碰到这种难题,大家往往会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跟大家聊一聊。

房屋征收补偿谈不拢咋办?政府依法出招,维权有保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条法规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撑腰。要是签约期到了还没谈好补偿,或者房子主人身份不明,政府就会按照规定给出补偿决定,不让征收工作卡壳,保证城市建设能接着往前推进。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提醒一下,要是觉得这补偿决定给得不合理,别怕,能去申请行政复议,也能上法院打官司!这就好比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真遇到事儿了,知道该咋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征收补偿的事儿办得公平公正,心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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