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权益稳稳拿!

时间:2025-04-1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面临房屋征收时,除了关心自家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也是老百姓极为关注的大事。在实际生活里,不少人会对补偿协议中的各项细节感到迷茫,不清楚自己究竟能获得怎样的补偿,也不知道协议签订后要是出了问题该怎么办。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告诉大家。

签好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权益稳稳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这条法规的作用不可小觑。它详细列举了补偿协议应涵盖的关键内容,让老百姓在签订协议时有据可依,清楚知晓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权益,避免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同时,当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明确赋予另一方诉讼权利,这就给协议的履行加上了“保险栓”。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一下,无论是征收部门还是被征收人,都要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保障征收补偿工作能公平、公正、顺利地推进,切实维护好每一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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