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建的,需要批准吗?
时间:2025-04-1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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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城市街头,围挡里的施工工棚、广场上的展销摊位等等,这些临时建筑已融入日常。临时建设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建设行为,合法性与合规性备受关注。那么,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是否需要批准呢?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告诉大家。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这条规定卡住了两个关键:一是合法性,二是安全性。无论是商家搭展台促销,还是社区增设充电桩,都得按规矩“交卷”。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详细方案,从建筑尺寸、材料选用到存续时长,甚至拆除后的场地复原计划,都得一一列明。
城市空间寸土寸金,临时建设同样要守规矩。下次再遇到搭棚设点的事儿,先查查审批手续 —— 这既是对城市秩序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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