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形下,你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变现”

时间:2025-04-2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福利保障,在关键时刻能为大家提供有力支持。而关于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有着清晰明确的规定,这与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这些情形下,你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变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现实里,这些规定实实在在地帮了很多人。就说买房这事,小张夫妇攒了好些年钱,好不容易凑够首付买了房,每月还房贷压力巨大。后来他们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一下子轻松了不少,生活也更有盼头。对于退休职工而言,公积金就像一份“惊喜养老金”,能让退休生活过得更舒坦。还有因病失去劳动能力且离职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能解燃眉之急,维持基本生活。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希望广大职工一定要牢记这些提取条件。符合条件时,及时按要求备好材料申请提取,别让自己的权益“睡大觉”。清楚了解规定,才能把公积金用在刀刃上,给生活多添一层保障。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