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定,保障财产传承无忧
时间:2025-04-2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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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里,职工死亡后的公积金处理同样有章可循,这涉及到财产的合法继承与资源的合理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这种特殊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讲一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这就意味着,逝者生前所缴存的公积金,是会作为其遗产的一部分,按照继承或遗赠的规则,传递给相应的权利人,保障了家庭财产的延续与合法分配。
而若遇到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情况,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这一规定确保了公积金资源不会因无人认领而闲置浪费,而是重新进入公积金体系的循环,用于支持住房公积金的持续运营与发展,例如为更多职工提供购房贷款低利率优惠等服务,让公积金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实现资源的合理再分配。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无论是继承人继承还是纳入增值收益,条例都在保障各方权益与资源合理利用间找到了平衡,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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