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房屋必须拆迁并给予补偿,这些情况您得知道!
时间:2025-05-2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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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因房屋拆迁补偿引发的纠纷不少。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就来给大家讲讲,哪四类房屋必须拆迁并给予补偿,这可都是有法可依的,大家一定要记好了!
第一类,高速路旁的 “危险邻居”。 为保障行车安全,高速路两侧 30 米内被划定为安全控制区。一旦房屋距离过近,可能影响车辆通行视线,甚至因地基震动威胁道路结构,这类房屋必须拆迁。补偿方案会综合房屋价值、搬迁成本等因素,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第二类,被采矿“坑害”的房屋。 不少村民遇到过采矿导致房屋开裂、墙体倾斜的情况。地下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让房子成了 “危房”。这种情况,居民有权要求矿企承担搬迁安置费用,及时止损。
第三类,修路“误伤”的周边房屋。 修路本是惠民工程,可施工时震裂墙面、压坏地基的事也时有发生。若房屋因施工受损严重,居民可申请拆迁,由建设单位依法赔偿,保障 “安居” 底线。
第四类,被施工“侵入”的院子。 施工桩直接打进院子,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这属于明显侵权。居民完全可以主张拆迁,并要求合理补偿,捍卫私人空间权益。
遇到这些情况,别犹豫!保存好房屋受损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用法律武器争取应得补偿,守护好自己的“避风港”。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诚聘住建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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