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出问题?这个法规帮你搞定!

时间:2025-05-2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关乎城市与乡村的长远发展,是保障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可持续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城乡规划法》的体系中,每一条款都肩负着规范城乡规划行为的重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对规划编制、审批与修改环节的严格约束。

城乡规划出问题?这个法规帮你搞定!

《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八条,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规划意识淡薄、程序执行不严的现象。部分区域因未及时编制规划,导致土地开发无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的虽编制规划,却未遵循法定程序,随意调整规划内容,破坏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明确一下,第五十八条的存在,正是为了杜绝此类乱象。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能够及时叫停违规行为,推动规划工作重回正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既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也强化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城乡规划在法治框架下科学、有序推进,为城乡建设筑牢坚实的规划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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