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规定:告别“以罚养队”,让执法更有温度!

时间:2025-06-0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走在城市街头,常看到城管队员忙碌的身影。但过去,个别地方传出“执法靠罚款”的争议,让市民担心执法是否公正。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有一条法规为这事定了规矩。

城管执法规定:告别“以罚养队”,让执法更有温度!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必须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这意味着,执法经费有了“官方保障”,彻底跟“以罚养队”划清界限。

为啥要这么规定?试想,如果执法经费靠罚款来凑,难免会出现“为收钱而执法”的情况。比如过度关注罚款指标,对小摊贩简单粗暴处罚。而经费纳入财政后,执法人员不用再为“创收”发愁,能更专注于服务。现在很多城市的城管会主动帮菜农找摊位、劝离占道商户时先讲道理,就是经费保障带来的变化。

对咱老百姓来说,这法规可是件好事。它让城管执法不再和“罚款任务”捆绑,市容管理更公平了。遇到轻微违规,执法人员会优先教育提醒;处理难题时,也会更多考虑民生需求。这样的城市治理,既保持了街道整洁,又留住了烟火气,让大家住得舒心又安心。

城市管理是门学问,只有经费 “正途” 走稳了,执法才能有 “温度”。下次看到城管队员耐心调解店铺纠纷、帮忙搬离占道物品时,不妨多些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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