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选购有章可循:强制认证制度的“护航”力量
时间:2025-06-2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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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领域,部分关键产品直接关系到火灾防控与救援成效,其质量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为确保这些消防产品可靠有效,《消防法》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措施。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这条法规犹如一道严谨的“质量滤网”,将不合格产品隔绝在市场之外。
现实中,烟雾报警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都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试想一下,若这些关乎生命安全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火灾发生时烟雾报警器无法及时报警,防火门无法阻隔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通过专业机构依据统一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认证,从源头把控质量。同时,明确的认证目录也让监管与消费者选购有章可循,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买到劣质产品。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认为,只有严格落实法规要求,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都以认证为标尺,才能真正让消防产品在关键时刻发挥救命作用,为公共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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