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的“红线”:不让私人会所抢走你的休闲地
时间:2025-07-1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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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好去处。从清晨到傍晚,公园承载着城市居民无数美好的时光。为了守护这份公共的美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在城市公园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这条法规有着深远的意义。城市公园本就是面向全体市民开放的公共空间,是大家共享的福利。如果允许私人会所进驻,公园的公共资源很可能被少数人占据,普通百姓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想象一下,原本可以自由漫步的湖边,建起了仅供会员使用的高档会所,那该是多么煞风景。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一直在积极落实规定,对于违规设立私人会所的行为,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如此一来,城市公园始终保持着它的公益性和开放性,继续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优质环境,让我们能尽情享受公园带来的美好与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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