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个提升” 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今年以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净整洁迎国庆”通知要求,动员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围绕环境卫生、景观绿化、灯光夜景、市容秩序等,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提升景观绿化,让城市更绿
??按照“简约大气、实用亲民、艺术美观”的理念,制订主干道添绿行动实施方案,邀请国内外知名设计团队高标准设计,结合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等开展市区添绿增绿行动,重点抓好市区24条主干道路两侧、城市出入口、商业街区及重要节点绿化景观调整和补植增植,统一设计标准,道路全线实施行道树更换增植、增设绿篱、慢行系统、增花添彩等,整体提升道路绿化功能和美化品质。
??截至目前,共补植更换行道树1877株,栽植(移栽)各类苗木20.4万株、地被模纹60.9万平方米,建成慢行系统21.45公里、绿道14.67公里,打造社区游园5个,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层次,优化城市环境,“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绿美烟台”全景呈现在港城市民面前。
??提升环境卫生,让城市更净
??一是严格落实《烟台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推行“机械清扫、洒水降尘、冲洗除尘、快速捡拾、立体保洁”的湿法保洁模式,加快推进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建设,深入开展省级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目前,市区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洒水率达97.8%,定期冲洗率80%,市场化运作率100%。县、市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9%,定期冲洗率50%,市场化运作率51%。全市建设小型压缩站218座,打造深度保洁示范路35条。
??二是巩固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成果,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每季度开展一轮暗访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110个村(居),其中包括40个扶贫重点村,并印发检查通报,督导存在问题的县市区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三是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按照烟台市政府“走在前列”的要求,组织各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选择试点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市区分类试点单位达到26个,参与人数近6万人,覆盖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居民社区等不同群体。从今年开始,在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已有12个县(市、区)制订了试点方案。
??提升灯光夜景,让城市更亮
??在道路照明方面,贯彻“美观、明亮、智能”原则,配套完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道路照明设施。对路灯缺失、损坏的街道、路口、小巷等进行普查,按照规范要求补安路灯,确保城市亮灯率。对新装及改造的路灯全部安装无线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城市道路照明单灯智能化控制。截至目前,共维修各类灯具2000余套,更换钠灯、节能灯971个,补增路灯点位51个,新安路灯128套,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9%以上。
??在景观亮化方面,高标准建设滨海景观带和南大街、滨海广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轸格庄立交桥“一带五片”景观亮化设施,为港城人民献上一场盛大的“点亮烟台、悦动港城”亮化启动活动。在此基础上,以“中心提升、两轴拓展、重点兼顾”为建设思路,实施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重点打造滨海沿线、商业街区、城市出入口及重要节点建筑群亮化,进一步拓展市区景观亮化覆盖范围。同时,督促市区有关企业在新开发建筑建设中一并配套建设照明系统,动员各大酒店、商场、写字楼、房地产企业及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自行开展景观照明建设,共同改善市区夜景形象。
??提升执法效能,让城市更有序
??按照“属地管理、各区主导、部门联动、分步推进”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市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临时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围挡等,采取自拆、助拆、强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拆除整改,12月底前完成重点拆除、涉“公”违建拆除工作和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目前,已拆除违法建设5545处、210万平方米。
??制订《市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6月开始,组织各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市区主要道路、学校周边、港站、广场、商业聚集区、城市出入口等为重点,对各类乱搭乱建、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采取单独执法、联合行动和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和查处,实现了市区主要街区整洁有序。截至目前,共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3500余处;查处露天炭火烧烤摊违法行为737处(次),保全经营工具786件;规范、清理各类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设施3442处;清理小广告6300余处。(烟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