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全国政协委员周岚:鼓励市场参与综合管廊投资建设
建议国家进一步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制定入廊收费保障机制和实施政策。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非常关注城市综合管廊的发展,此次全国两会,她携《关于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鼓励市场力量参与投资建设的提案》,希望发挥市场力量,推动综合管廊建设,破解城市难题。据介绍,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十四五”期间,必须把管道改造和建设作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来抓,明确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上述指导意见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和方向,但对实践的刚性约束不够。
目前,已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较为普遍存在“入廊难”和“收费难”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投入回报方式和预期,市场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推进和推广。
为此,周岚建议,国家进一步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制定入廊收费保障机制和实施政策,增加刚性约束条款和激励支持内容。明确要求已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沿线的所有管线原则上“应进必进”、付费入廊,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建设和改造提升也应同步规划、一并部署。
周岚认为,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沿线的未入廊管线,原则上不再批准采用原方式的改造和维修。同时增加对入廊建设项目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积极推动和支持电力公司、通讯公司、铁塔集团等以投资入股等多元方式,与城市共建共享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助于投资人形成清晰的投入回报分析和预期,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可持续建设和长远发展,更是对中央加快城市管道更新改造要求的有力落实。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何钢
通讯员童心
2022年3月5日《金陵晚报》03版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2/3/7/art_8642_10368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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