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卖了遇拆迁?补偿款该归谁?
时间:2025-08-2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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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把老家房子卖了,后来赶上拆迁,补偿款该给谁、怎么分,成了不少人头疼的事。其实关键先看当初的卖房合同有没有效,再按情况算补偿。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给大家讲明白。
要是房子卖给了本村人,这类合同通常是有效的,拆迁时补偿款一般归买房人。可要是卖给了外村人或城里人,合同大多会被认定无效,这时候分补偿就得细算。
合同无效的话,要是买房人已经把房子翻建、扩建了,拆迁时征收方得给买房人补偿这部分投入的价值。法院判返还房屋时,也会考虑买房人的实际难处,留够合理的腾退时间。
责任划分上,卖房人通常要担主要责任,毕竟卖房时可能没说清风险;买房人担次要责任,因为也该知道买农村房有限制。补偿款分配有讲究:地上房屋的附着物补偿,比如盖的房、装的修,归实际建造和装修的人;宅基地的补偿,得按双方过错比例来分。
另外,拆迁政策里的奖励费、补助费,一般是给实际住这儿的人,大多归买房人;而给腾退人的补偿,就归卖房人。要是拿不准咋处理,建议早点找专业律师咨询,能帮着出主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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