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有硬规矩!只有这 3 种公益情形才允许
时间:2025-08-2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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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年,土地征收政策有了调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管是征集体土地,还是征国有土地上的房子,都有个硬规矩 —— 只能为了公益目的才允许征收。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主要有三种常见情形,咱一个个说清楚。
第一种是收储土地。就是把集体土地先征成国有土地,给老百姓发了补偿款、收回土地后,先存到土地储备中心。这么做是为了合理规划土地、用好资源,给以后要建的公共项目提前准备好地。
第二种是已有项目的用地。要是已经有了明确的项目规划,比如修高速、建高铁,得先办齐项目规划手续。手续齐了再办用地手续,按项目实际需要的面积来征收土地。这种征收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让这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能顺利开工。
第三种是单独选址项目,多在城市郊区,一般是建医院、学校这类公益设施。得先给项目立项,再拿到选址意见书,拿着意见书上报区政府审批土地。审批过了,土地就能直接划给项目用。
不管是哪种情形,土地征收都得严格按法律来,必须以公益为前提,同时得保障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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