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新身份证”
时间:2023-11-2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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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某市发布《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决定从11月20日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市、区(县)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此举是为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全覆盖。
此举意味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农户可以更加安心地选择承包、出租、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产。同时,这也将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全市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书的发出,标志着我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了不动产全业务统一登记的崭新阶段。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持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作,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做好土地要素保障,输出更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杭州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0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证明将继续有效。此次改革不仅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者的物权保护,还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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