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芳你怎么看”农村新法规定,三个重要职位可一肩挑?合理吗?
时间:2024-07-1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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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朋友们,你们可能听说过“村长书记一肩挑”这个词。这种做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让咱们村里的日子过得更好。
但大家知道以后面临着什么吗?一个人可能同时担任村长、书记和理事长三个重要职位。这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即将落地实施,从2025年5月1日起,我们将看到新的变化。
根据该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换句话说,未来农村的这三个重要组织可能会由同一个人负责。
但是,也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让一些人变得权力太大,容易滥用权力呢?毕竟,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一些村书记更容易一手遮天,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农村朋友们,你们觉得这个新的变化怎么样?你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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