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79号

时间:2024-08-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张鹏飞:

  2023年5月30日,由肥西县至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龙磁高频磁性器件研产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2万元。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高新长宁社区龙磁高频磁性器件研产项目“5·30”一般高处坠落迟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高管秘〔2023〕1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多次发现脚手架拆除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仅下达监理通知单;未审查施工单位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5.2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4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8/20240823_779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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