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怎么分?
时间:2025-02-1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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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更是牵涉众多农民家庭的切身利益,备受关注。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应当予以保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简单来说,夫妻在承包土地的时候,承包权是属于两个人的,所以离婚的时候,这个承包权也应该按照共同财产来分。
然而,现实中的土地承包情况颇为复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承包为主要方式,承包方是农户,这就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往往涉及多个家庭成员。在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能仅考虑夫妻双方,还需综合考量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同时,不同地区的土地政策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为保障妇女权益,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上,倾向于确保妇女在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不受损,避免其因离婚陷入生活困境。
所以,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需结合土地承包方式、家庭成员构成、地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审慎处理,以此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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