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定,建筑材料、配件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时间:2025-02-2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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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漫步在繁华都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构成了一道道亮丽风景线。可你知道吗,这些建筑能稳稳矗立,为我们遮风挡雨,背后有《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在默默守护。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就来给大家讲讲这条关键法规。
根据《建筑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这条法规堪称建筑质量的 “定海神针”。大家想想,建筑材料就如同建筑的 “细胞”,要是 “细胞” 出了问题,整座建筑必然岌岌可危。从一块小小的砖头,到支撑高楼的钢筋,再到各类建筑构配件与设备,每一样都得经过严格检验。
忽视这一法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想象一下,在狂风暴雨中,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外墙脱落,甚至整栋楼摇摇欲坠;屋内因劣质防水材料,天花板、墙壁常年渗漏,居住体验极差;更可怕的是,不达标的电气设备,随时可能引发火灾,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企业务必扛起责任,完善检验流程,给员工做好培训,利用先进技术,确保检验精准。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将质量视为生命,监管部门严格把关,我们的城市才能遍布安全可靠的建筑,让大家安心生活、工作。让我们携手守护这条法规,让城市的每一寸建筑都充满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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