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裂缝没人管?建筑法75条为你撑腰
当我们满心欢喜地搬进新家,以为开启了幸福的新篇章,却可能在不久后面临房屋质量问题带来的烦恼:屋顶漏水、墙面开裂,一下雨家里就“水漫金山”,大冬天冷风直灌。这时候,大家往往焦头烂额,不知如何是好。其实,别慌!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告诉大家,有《建筑法》在背后默默守护着我们,其中第七十五条就是应对这类问题的有力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可不只是负责把房子建起来就了事,还肩负着重要的“售后”责任——保修义务。这是保障业主居住体验的关键一环。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房子交付后就玩起了“消失”,对业主反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履行保修承诺,或者百般拖延,让业主苦不堪言。但法律不会坐视不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监管部门会立刻责令这些企业改正错误行为,还能对其处以罚款,让他们知道逃避责任是要付出代价的。更重要的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因屋顶渗漏让家具泡坏,墙面开裂导致装修受损等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了损失,施工企业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弥补业主的经济损失。
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想说,这条法规就像一把保护伞,给广大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对于业主来说,了解这条法规意义重大,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且施工企业不作为时,就能理直气壮地依据法律维权,让自己的家重新恢复舒适宜居的模样。同时,也警示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保修义务,诚信经营,莫让业主寒心,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诚聘住建观察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