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城市建房用地咋来的,对咱生活影响大了
在城市蓬勃发展的进程中,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划与获取,无疑是重中之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恰似照亮前行之路的明灯。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一、土地取得:双轨并行,各有侧重
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觉得,以出让为常态能让市场 “无形的手” 发挥魔力,众多开发商凭借资金、技术、理念等优势角逐,促使土地价值最大化,为城市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像繁华都市核心区的商业地块出让,催生地标性写字楼、高端购物中心。而划拨方式,则为公共福祉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性住房让低收入群体居有定所,公立学校、医院用地的划拨,夯实城市公共服务根基。
二、前置审核:精细把关,规划未来
明确定性定量定时:知晓项目是住宅为主,还是产业驱动,规模大小、开发周期,城市能有条不紊地布局产业、调配资源,预防盲目开发。
雕琢城市容颜:从建筑高度限制勾勒天际线,到外立面风格要求融入地域特色,规划设计条件让城市兼具个性与美感。
夯实生活基础:配套先行,水电暖供应稳定,学校、医院步行可达,居民生活无忧。
厘清产权归属:明确基础设施归属,避免扯皮,保障后续运维。
守护民生权益:合理拆迁补偿、妥善安置,让原住民共享城市发展红利。
法规落地生效,仰赖政府部门严谨执行、无缝对接,开发商诚信守法、积极践行。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想说,唯有这般,城市土地开发才能步步为营,向着更宜居、更繁荣的未来昂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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