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受保护,破坏行为要不得!
时间:2025-07-1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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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里,绿树成荫、繁花似锦,为市民带来清新空气与视觉享受。这些植物是公园的“绿色宝藏”,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目前仍存在破坏植物、擅自砍伐树木的现象。为此,《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对公园植物保护作出严格规定。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公园内的植物或者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城市公园内树木的,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这条规定为公园植物撑起“保护伞”。公园里的每一棵树木、每一株花草,都经过精心培育,它们不仅美化环境,还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意损坏、砍伐,不仅破坏景观,还会影响生态平衡。而“确需砍伐需审批并补救”的要求,既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处理,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这需要我们每个人增强保护意识,不随意攀折花木、破坏植被;也让公园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让城市公园的绿意长留,持续为市民提供舒适宜人的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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