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户旧房拆除,宅基地归属有大讲究
时间:2025-04-02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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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扶贫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贫困户旧房拆除的情况。这时候,宅基地的归属问题就变得十分关键,很多人对此都有疑惑。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讲一讲。
实际上,贫困户旧房拆除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居民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说得明明白白,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可不是个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因为它的所有权归集体。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这是为了让集体能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保证村子发展得更有序。
虽然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但也不能乱来。要是没经过批准,私自把宅基地转让或者出租,那可不行。还有,要是村子搞旧村改造,或者城市有旧城改造项目,需要对宅基地进行调整,这时候原宅基地使用人就得配合。毕竟这些改造都是为了村子和城市能发展得更好,能让大家生活得更舒服。虽然原使用人对宅基地有感情,但为了集体的长远利益,服从调整也是应该的。
所以说,贫困户旧房拆除后,一定要清楚宅基地的权属规定,按法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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