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政府可以征收房屋?
时间:2025-04-0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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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生活里,有时候会遇到因为一些大项目建设,房屋需要被征收的情况。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行的,背后有着严格的规定。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讲讲相关的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这些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政府才有权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也会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补偿。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希望朋友们,了解了这些规定,以后遇到相关事情,心里就有底啦,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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