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注意了!房屋征收这些规定关乎你的切身利益
时间:2025-04-0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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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们,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件大事里,每一项规定都像是一把保护伞,守护着每个人的权益。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来聊聊至关重要的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这条法规意味着,政府在决定征收房屋之前,首先要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考量征收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是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众多,那可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必须经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大家最关心的征收补偿费用,也有严格要求。在征收决定做出之前,这笔钱就得足额准备好,存进专门账户,并且只能用于房屋征收补偿,绝不能有任何挪用。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了解这些规定,以后要是遇到房屋征收,就知道背后有着严格的流程和保障。心里有底,更能稳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地推进。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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