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征收不迷茫,补偿方案这样定!

时间:2025-04-0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老百姓过日子,房子可是头等大事。要是赶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那更是得格外关注。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这里面有个重要的环节,和大家的利益紧紧绑在一起,那就是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与公布。

遇到房屋征收不迷茫,补偿方案这样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

当房屋征收提上日程,房屋征收部门会率先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然后报送至市、县级人民政府。紧接着,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判断其合理性与可行性。论证结束后,这个方案必须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都能看到。而且,还专门给大家留出了提意见的时间,最少 30 天。这么一套流程下来,就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收补偿方案能最大程度贴合大家的利益。

农民朋友们,了解了这些,以后遇到房屋征收,心里就有底了。清楚方案制定的流程,也知道自己有提意见的权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大家,一定要积极参与,利用好这个机会,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房屋征收这件事,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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