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被侵占?单个业主也能依法维权!

时间:2025-04-0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小区生活里,糟心事不少。像开发商私自把小区公共广场划成收费停车场,物业未经同意将架空层租给商家,这些都是开发商或物业侵犯业主共有权益的常见情形。碰到这种事,很多业主都有疑问:单枪匹马,一个业主能起诉维权吗?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跟大家聊聊。

小区公共区域被侵占?单个业主也能依法维权!

实际中,有些业主实在气不过,跑去法院起诉,结果却被法院以案件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单个业主没起诉资格为由驳回,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可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像公共道路、绿化用地等,本来就享有共有权。依据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要是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使用功能,或是拿来搞经营性活动,业主作为权利人,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甚至要求赔偿损失,法院都应给予支持!

打个比方,小区公共楼道被杂物堆满,严重影响某业主日常出行,那这位业主完全能依据此条规定,向法院起诉维权。所以,单个业主遇到共有权益被侵犯,别被错误认知唬住,大胆依法维权,守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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