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有异议?行政复议与诉讼是你的权利!

时间:2025-04-0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进程里,被征收人有时会对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心存异议。那么,有异议该如何维权呢?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来告诉大家。

房屋征收有异议?行政复议与诉讼是你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清晰地表明,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一规定意义重大,为被征收人开辟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通道。在现实情况中,若被征收人察觉到征收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合理的地方,就可借助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进而争取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这一法规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每一位可能遭遇房屋征收的公民而言,熟知这一法规极为关键。这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更是公民权利意识的显著提升。当面临房屋征收时,清楚怎样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已然成为每个公民理应具备的重要能力。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只有掌握了这些,公民才能在复杂的征收环境中,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家园与合法权益,确保自身的生活不受不合理征收行为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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