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地安全第一,培训不到位不上岗!
时间:2025-07-0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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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务工或工地作业,安全始终是首要问题。若不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作业时便难以保障自身安全,这直接关系到每个从业者的切身利益。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给大家讲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简言之,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明确规章制度、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理办法,同时告知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这一规定既是对从业者的安全保障,也为生产安全增添了一道防线,让从业者能够更安心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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