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好房子的“规矩”:建设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则

时间:2025-07-22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走在城市街头,新建的住宅、商场不断涌现,这些建筑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安全与便利。而建设工程从开始到完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规范,其中建设单位的行为尤为关键。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看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盖好房子的“规矩”:建设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如果迫使承包方低于成本价竞标,施工方为了盈利,就可能偷工减料,用劣质水泥、钢筋盖房子,最终房子质量堪忧,危及居住者安全。任意压缩工期同样危险,比如正常一栋楼要两年建成,硬压缩到一年,工人只能日夜赶工,混凝土强度还没达标就继续施工,建筑结构稳定性大大降低。

建设单位暗示设计、施工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更是埋下质量隐患。标准里的每一条都是保障工程安全的 “红线”,一旦突破,无论是房屋、桥梁还是道路,都可能变成 “定时炸弹”。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只有各方严格遵守法规,我们身边的建设工程才能真正成为安心的港湾。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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