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第三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情况的通报(桂建函〔2019

时间:2019-12-04 来源: 作者:

桂建函〔2019〕26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要求,我厅于2019年6月19日- 21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暗访的有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南宁市经开区、柳州市柳东新区、桂林市临桂区、合浦县等4市4县(区),暗访组共随机暗访在建项目16个,涉及施工单位16家、监理单位15家。根据暗访结果,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9份和隐患整改建议书7份,停工率为56.25%,整改率为43.75%。

暗访结果显示,部分受检企业未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部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24号)等法规、规章的要求,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缺乏日常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内部检查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未真正落实到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存在脱岗、缺岗、随意更换人员的现象;对现场的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对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力度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履职方面。个别项目的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指派施工单位开展施工。

(二)施工单位履职方面。一是受检项目人员到位率较低,本次暗访的16个项目中,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有50%及以上不在场又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共有11个;有7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在场,项目经理到位率仅为56.25%。二是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开展公司季度检查及分公司月检,或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检检查资料不齐全,检查记录无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检查通报。三是项目未开展周检,或项目周检非项目经理组织、周检资料无周检照片及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等资料。如广西吉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黄茅坪村五组农民回建房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和项目部周检等检查资料。

(三)监理单位履职方面。一是受检监理项目部人员到位率较低,本次暗访的16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的总监不在场,总监到位率仅为37.5%。二是监理例会流于形式,未能做到一周一例会,且例会内容与实际不符。三是监理单位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四)建设部37号部令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的方案未按专家的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方案二次报审报批。二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但项目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或公示牌内容不符合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三是部分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滞后,或现场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黄茅坪村五组农民回建房项目,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现场未按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五)文明施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项目现场围挡未连续封闭,现场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二是现场未安装实名制门禁系统,或实名制系统未能接入使用。三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无产品标识。四是违规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如河南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海市碧水半岛项目和广西大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合浦县喜润幸福里项目,均存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的现象。五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未配备洗车槽及冲洗平台。如广西纵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黄茅坪村五组农民三产综合楼项目,施工现场无大门和企业标识,无冲洗平台,围挡未封闭,人员随意进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9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并对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6个项目的6家施工单位启动立案程序(详见附件2)。

(二)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

(三)我厅对本次通报批评的项目,将在下一次层级检查中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本次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针对本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附件:⒈ 通报批评的项目名单

⒉ 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的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6日

附件1

通报批评的项目名单

附件2

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的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