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9〕11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产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为适应新形势下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新形势新情况,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网签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就是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落实调控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主动作为,务实创新,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好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建房规〔2019〕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房屋网签备案适用范围,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强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基础,规范房屋网签备案基本流程,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水平,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的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强化与相关业务部门联动协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从政府层面统筹协调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相互业务关系,着力破解房屋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办事流程、业务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难题,确保业务安全、顺利开展。
四、加大监测,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地要依托各自现有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积极借助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数据上报子系统和正在实施的“国家-省-市”三级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工作,利用正在开发建设的“宁夏智慧房产管理业务系统”成果,进一步强化日监测、月分析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并与属地统计局的房地产数据形成比对,客观、全面、准确分析本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有效调控和监管房地产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部署,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加强房屋网签备案要求和有序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相关工作进行督导。自治区已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我厅将结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执行情况,在全区范围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存在较大问题的地区进行全区通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