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不得?小心居住权让你“有房难住”!
时间:2025-08-1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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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人不少,但这里面藏的风险可得多留意。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就通过一个真事儿,给大家提个醒,买房时千万得小心。
有位购房者看上一套二手房,户型、位置都合心意,手续看着也齐全。他跟卖家签了合同,一次性付了全款,顺利过了户。可交房没多久,突然冒出个第三人,说自己跟卖家设了居住权,这房子在居住权到期前,新业主不能用。购房者急坏了,虽说房子是自己的了,却没法实际使用。这听着荒唐,但按《民法典》第366条规定,还真有这种情况。
原来卖家卖房前,已经跟别人设了居住权。居住权是种用益物权,只要在期限内,居住权人就有权住这房子,就算房子换了主人,也不影响。所以购房者虽说拿了房产证,居住权没到期,还是没法用。
这事儿给咱敲了警钟:买二手房,除了看房屋现状、卖家有没有处分权、有没有抵押、租没租出去、户口情况这些,得重点查查有没有设居住权。不然钱花了,房本拿了,却住不进去,多糟心。
所以买二手房时,一定得瞪大眼睛,把房子的情况摸清楚。碰到不懂的法律问题,赶紧找专业律师问问,这样才能护好自己的权益,别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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